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5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5〕4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镇江市2015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2015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于3月10日前报至市法制办,联系人:徐峰,联系电话:80823696。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镇江市2015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计划安排
1.第一季度
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重点抽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抽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案卷。
2.第二季度
(1)对我市各地、各相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情况、旅游规划和促进情况、旅游安全情况、日常监管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执法队伍建立和保障情况等,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2)对贯彻执行《镇江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以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案后决定撤销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第三季度
(1)对全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015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
重点评查行政处罚主体、事实、证据、依据、程序、说理式决定书、重大处罚备案、案卷的规范化等情况;行政许可是否在其法定职权或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规范化等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对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处罚,是否存在“同案不同罚”等情形。
4.第四季度
对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三山”景区和市级行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主要依据《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镇政办发〔2011〕125号)和相关考核细则要求,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二、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及其他方面有关部门领导、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
三、实施方式
检查主要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台帐、现场察看、走访当事人、测评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组组成人员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将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并作为年度工作评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