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依法办〔2018〕1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镇江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镇江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起始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政府法治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两聚一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及《镇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开创新时代镇江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髓要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二、切实做好重大改革的法治保障工作
2.深入贯彻中央“放管服”改革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42号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中的相关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执法监督。牵头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
3.助推我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等执法体制改革中,发挥应有作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4.推进、优化行政执法重点制度落实。按照省《行政执法程序重要制度优化试点工作方案》(苏府法〔2016〕126号)要求,深入推进、优化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工作。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5.探索规范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制度。各地各部门对照《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细化本地区本部门具体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上报市法制办审核后自行公示。
6.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化工作。在部门公布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基础上,督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化工作。年内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对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法定程序的部门予以通报。
7.深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镇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流程,科学运用合法性审查方式,规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格式,落实合法性审查时限。
8.探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卷宗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全部归档。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卷宗专项评查,明确评查内容,细化评查标准,用好评查结果,严格责任追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决策卷宗规范化。
四、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9.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制规。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立法项目,优先列入计划,重点推进。年内,市法制办将组织审核《镇江市消防条例》《镇江市农村公路条例》《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镇江市车站地区交通治安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镇江大路通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规定》《镇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镇江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10.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制定《镇江市政府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健全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探索建立立法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通过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对应当公开的,进一步丰富公众参与方式。健全意见分析论证和反馈机制,让群众更加方便地参与立法工作。
11.开展立法制规巩固年活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除了两年定期清理一次政府规范性文件外,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滞后于时代发展需求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对施行满两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12.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及时将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报送备案。坚持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年度通报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点评。加大对辖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继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3.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围绕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行政执法投诉中的问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审查。
14.组织开展规章贯彻情况检查。组织开展对《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5.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对新进入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16.开展行政执法指导工作。通过专题会议、座谈、个案研究等多种方式,对日常执法过程中遇见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市级层面的重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法律指导。
六、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17.提高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疑难复杂案件实地调查、听证审理力度,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功能,对疑难复杂案件均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进行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人才优势,提高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18.推动建设“镇江e复议”平台。有计划地推进“镇江e复议”平台建设,力争实现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和电子送达行政复议文书,为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途径。
19.抓好复议基层受案点工作。组织对全市行政复议基层受案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检查,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统一流程、统一制度、统一格式文书、统一培训)要求梳理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全市行政复议基层受案点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受案点人员业务水平。
20.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交流研讨。针对行政复议应诉过程中出现的倾向性、典型性的问题,定期与法院行政庭开展工作研讨交流,形成共识性的意见,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2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检查考核。开展江苏省行政复议、应诉办案统计系统使用情况督促检查,将各地各部门每年数据适时录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对各辖市区和市级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和作风效能考核。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应诉工作专项督查,分析查找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全面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能力
22.加强信息宣传和教育培训。通过《镇江日报》《政府法制时空》等宣传平台多角度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和成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制度,加强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复议应诉、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外出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标准。
23.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法制机构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纲要《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的政府法制队伍。推进建立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日常考核、现场抽查等相结合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
24.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适应依法行政的需求,组织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举办政府法律顾问人员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合同审查等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