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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4-01-2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2013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开展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并取得了全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评一等奖,为我市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先导区、加快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2013年取得的工作成绩

回顾2013工作,我办在八个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得到了省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1、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2、在全省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处罚“审前听述”制度。

3在全省率先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在线培训考试。

4在全省首创行政调解“五个规范、两个推进”工作

5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达到100%,在省辖市名列前茅。

6、推荐参评的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荣获全省“一等奖”,是全省唯一连续两届获此殊荣的省辖市。

7、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复议受案点在乡镇基层全覆盖。

8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全省领先,达到了95.92%

二、2013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五项工程”为抓手,深化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

我市在2012年度被省政府确认为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今年,我办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大推进和创新力度,产生了一批丰硕成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了一个新台阶。

统筹谋划部署年度工作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印发了《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新一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结合人事变动,提请市政府调整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20个增加到26个。

率先出台“三年行动”计划。以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提出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先导区”的工作目标,明确了今后三年我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26项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纲领性文件。

深入开展“五项工程”建设。在全市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工程、法律素养提升工程、制度建设优化工程、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提高工程、社会矛盾争议化解推进工程的“五项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19个工作目标、25项重点工作和10项创新工作。

创新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强化日常考核,制定了日常考核细则,实行查实扣分制,每月汇总通报并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报送市纪委作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与绩效管理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狠抓年度考核,在12月底前,采取日常考核、目标任务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三位一体”考核模式,对各辖市区政府、市级机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二)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办起草了《镇江市取消和承接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按照三个“一律取消”的要求,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经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101项,减少比例达27.4%,同时进一步向基层政府下放审批权限,努力提供离民众最近、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

深入推进体制改革。积极开展了向省政府申报批准成立“较大的市”有关工作。加强对丹阳司徒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工作指导。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工作,参与句容市挂牌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填补了该市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加强法制监督平台和行政权力库建设管理,对辖市区和47个市级部门行政权力再次清理,目前共有行政权力4646项(不含工商、税务、质监部门)。

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在全省创新推行行政审批“三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办理流程和统一办事指南)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市、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建立全市网上行政服务系统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

2013年,我办共审核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合法性审查政策性文件54件,完成省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17件,高质量完成了全年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

严格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镇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做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审查等工作未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的,坚决不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时,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镇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废止等方面提出18项规范要求。

突出围绕改善民生。审核出台了《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镇江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事关民生改善、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核了《镇江市简政放权绩效评估办法》、《镇江市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办法》等一批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规范性文件。

创新备案审查方式。5月底,我办邀请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市住建、财政、物价部门以及扬中市、句容市的5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公开点评。通过点评,更多地了解了社会需求,丰富了审查方式,有效提高了文件制定质量和透明度。

(四)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是我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的重要变革和补充。

2013年,我办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行了行政指导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会议”,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分解工作任务。以会代训,交流学习先行先试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组织观看行政指导纪录宣传片。先后组织8次行政指导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全市60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并多次上门指导,有序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开展。同时,制定出台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估办法。在行政指导工作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自愿、合法、合理、公开和便民的原则,采取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奖励引导、案件回访、规劝提示、警示告诫、走访约见、纠正错误、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等方式,把行政指导工作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全面提升了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目前,通过积极有效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我市48个市级行政机关共有316项行政指导项目,共实施行政指导36395件,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发展理念,使政企关系更加和谐,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五)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深入推行“审前听述”制度。上半年,我办在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农委、食药监、城管、环保、住建、安监等9个市级部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于下半年在全市推行了重大行政处罚“审前听述”工作。2013年,全市共发出《审前听述约谈函》72份,成功实施“审前听述”41件,对拟作出重大、复杂或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量罚适当。

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年初计划安排,我办先后组织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件网上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全市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和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行政强制法》实施一周年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市农委、质监、食药监、工商等部门贯彻《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现场巡查;对市级重点执法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全面抽查;对全市320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严格审查;对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了评查、通报和表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我办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对全市15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网上在线培训考试,并按5%的抽考比例集中书面闭卷考试,确保网上在线学习培训效果。严格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镇江市基层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办法》,由市监察局牵头,我办参与开展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共排查执法行为不够文明、程序不够规范、文书制作不够完整等三方面突出问题395个,整改382个,建立制度156条,对全市基层治安管理、劳动监察以及工商、质监、城管等八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做到边查边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六)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与调解工作,不断增强化解矛盾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复议工作成绩突出。2013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5件,受理48件,已审结44件,纠错率达25%,其中有一起行政赔偿复议案件是全省唯一被国务院法制办编入行政复议案例汇编的案件,我市参评的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荣获全省一等奖,是全省唯一连续两届获此殊荣的省辖市。我办积极畅通渠道,将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向基层镇、街道延伸,做到“两室一点、三员合一”(即法制工作室、行政调解室;行政复议基层受案点;行政调解员、行政复议联络员、法制员),目前各镇街道已实现全覆盖。制定出台了《镇江市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暂行办法》,配备了行政复议办案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设置了行政复议听证室、接待室和阅卷室,安装了视频监控和证据演示系统,积极做好迎接省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验收准备。

创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以创建“行政调解示范单位”为引领,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行政调解“五个规范、两个推进”工作,分别对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文书格式、工作流程、信息报送和场所建设的五个方面进行规范和统一,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和行政调解立卷归档工作。出台了《镇江市行政调解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确认了市住建局、丹徒区公安分局、京口区四牌楼街道等6个单位为全市首批行政调解示范单位。通过我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前三季度全市共调解行政争议5482件,调处成功率达94.86%

行政应诉制度得到落实。做到专人负责,对法院抄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都按时发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目前全市在审结的147件案件中,有141件行政负责人参加了出庭应诉,应诉率达95.92%,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七)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充分运用新开发的“镇江市县处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系统”,在年初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对100余名新上岗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法规廉政知识考试。二是先后两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旅游法》,并邀请省人大法工委负责人为全市领导干部、市级部门法规处长以及乡镇街道和社区负责人举办了一次《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三是与市委政法委联合举办了一期法治镇江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分管领导进行集中培训。四是建立了政府法制干部每月专题学法制度,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进行集中学法,目前已按计划学习了11个专题。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八)加大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认真执行《镇江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促进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向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及市级机关媒体报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信息130余篇,其中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30余篇。在全省率先开发了“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及时全面掌握各地、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采编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政府法制信息530余篇。按计划编发《市政府公报》6期,与全国70余个城市赠送交流《镇江政府法制》简报12期。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镇江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和“镇江政府法制”两个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关心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九)积极办理涉法事务,切实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办理涉法事务,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工作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如为市政府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污染企业搬迁等领域提供充分的法律意见与建议。及时答复书记、市长信箱。按照行政执法投诉规定,及时办理来信、来访与投诉接待,依法稳妥解决各类涉法、涉诉问题,妥善化解各类矛盾。

(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政府法制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2013年,我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改进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市法制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明确八个方面的具体规定,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在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改进文风、厉行节约等方面的要求。带头做到“两个坚持”、“两个禁止”:坚持好上下班制度,坚持好请销假制度;禁止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按接待标准进行公务宴请接待,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酗酒。在周末和节假日休息期间,封存公务用车,坚决不公车私用。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不推诿,不怠慢,不敷衍,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有力推动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在机关作风建设评议中,群众满意度较高,在第三季度评议中,我办在第一序列中排名第六,在年度全市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评中我办被评为一等奖

(十一)加强调研指导,着力推动基层政府法制工作

基层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一直是近年来我办着力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除京口区法制办因人员编制达不到省规定要求外,其他辖市区都已被评为全省县级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2014年主要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一个目标”,着力“三个深化”,突出“五个推进”。即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先导区”为目标;深化法治政府基础建设工作,深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政府法制渠道、化解社会矛盾争议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工作,推进开放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工作,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推进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完成丹阳司徒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任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审批“准入制”,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做到“三集中、三到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推进行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按序时进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依法行政法制专家库。命名一批2014-2015年度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强化宣传培训,以国务院《纲要》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主题征文活动,举办一次图片成果展,开辟“政府法制时空”电台专栏,出版“三个汇编”丛书,扩大社会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申报批准成立“较大的市”。组织市级部门法规处长、市及辖市区法制办工作人员赴省内知名高校参加短期业务培训。鼓励政府法制年轻干部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颁发国家认可学历文凭资格的正规院校组织的法学类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全国司法考试,并作为优先晋升的先决条件。加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保障力度,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镇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试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信息管理运行系统。

四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突出社会民生,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立项、起草、审核到后评估,全方位向社会提高开放度。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涉及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规范性文件。

五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证据规则》等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建立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参与开展基层行政执法绩效评估。继续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审前听述”制度,探索实施行政处罚模块化。

六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制定完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指导文书范本,重点培育行政指导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依据《镇江市行政指导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辖市区政府和市级机关部门行政指导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考核内容。

七是进一步化解行政争议与社会矛盾。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推行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工作,探索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受案点在基层的作用。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在全市开展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和“立卷归档”工作。继续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过举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组织庭审观摩会、加大考核力度等措施,确保行政行政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

八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形成常态化,制定《镇江市2014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组织政府任命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

 

 

                    20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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