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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17-08-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816日,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举行新一届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来自市人大、政协、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院校、律师、媒体等单位的20名受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了仪式。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立军主持了聘任仪式,并宣读了《关于聘请镇江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决定》和《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倪艳平、市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谭金生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是镇江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有利于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减少和消除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这次受聘的2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寄予了很大期望,希望大家能主动适应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珍惜荣誉、牢记职责,积极参与执法监督工作,促进镇江市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同时,要求执法监督员加强理论和政策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适应监督需要,把握监督规律,提高监督水平;对执法监管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原则,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要主动监督,敢于揭露和提出问题,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监督过程中坚持做到“三个不”:一是不违法。要遵纪守法,严格在法律规章范围内开展监督活动。二是不越权。要严肃执纪,秉公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三是不凭个人感情办事。在监督活动中不凭个人印象、不凭个人好恶、不参杂个人感情、不凭主观推测,争当公正公平、清正廉洁的表率,自觉维护监督者的良好形象。

    聘任仪式结束后,市法制办组织参加聘任仪式的特邀监督员代表开展了第一次活动,对镇江市旅游委贯彻落实旅游法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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