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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开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3-11-1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减轻企业、个人融资贷款负担,根据省物价局的部署,自11月中旬起,包括我市在内全省各地统一开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检查范围是:在江苏的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检查时段为:2012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追溯到上一年度。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落实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检查采取省辖市采取交叉检查和本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的重点是看商业服务银行是否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与贷款捆绑,强制收取“财务顾问费”、“融资顾问费”、“融资咨询费”、“贷款承诺费”、“融资安排费”、“额度占用费”等费用,将收费作为贷款发放条件的行为;在贷款过程中,向企业和个人收取“财务顾问费”、“融资顾问费”、“融资咨询费”、“贷款承诺费”、“融资安排费”、“额度占用费”、“个人理财费”、“个人贷款服务手续费”等费用,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行为;将自身职责转化为收费,向贷款客户收取“贷款账户监管费”、“资金监管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行为;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时,将自身应承担的房屋他项权证登记费用,转嫁给房屋业主的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行为;超越管理权限,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我市价格部门将根据省物价局的部署认真开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企业和个人在融资贷款过程中,遭遇到上述银行乱收费行为的,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形式向价格部门进行举报。 (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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