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以来,镇江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省、市政府有关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瞄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和建成区域法治示范区两大目标,重点从七个方面更大力度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积极推进《纲要》落实。去年底,镇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镇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镇江日报上对我市《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解读。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对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会议上印发了《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按照《纲要》要求,在向省政府上报《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同时,向市委、市人大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近期将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组织学习。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力度,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求真务实、主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参与全市的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网上“e办事”平台建设,为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对权力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主动参与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督指导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辖市(区)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农业、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的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近日省政府已同意扬中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组织市级部门做好镇江市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行政权力库相关信息动态调整,着重依法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材料目录、外部流程图、自由裁量等信息进行修改完善,上半年动态调整行政权力925次。
三、严格要求、认真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下发《2017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四个项目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五大法定程序。其中,对市教育局的关于做好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决策,作为今年的重点项目加以推进,先后与市教育部门多次对接,共同商讨,目前已拿出决策初稿,预期于今年9月完成。4月,参加了全省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经验交流会,并作为13个市的代表作了“拓宽参与渠道,提升参与质效”发言,受到好评。
四、提高质量、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立法制规制度体系。认真落实《镇江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健全政府立法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的精细化。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提升年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组织召开了立法制规工作交办会,制定印发了《2017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在去年制定《镇江市政府规章立项办法》《镇江市政府规章审查办法》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出台《镇江市政府规章起草办法》,细化起草程序,明确各主体在起草工作中的职责,有序推进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从而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精细立法。
积极参与在市人大主导下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在地方性法规草案审核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完成了《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性法规起草、审核工作,及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上半年还制定出台了《镇江市海绵城市管理办法》、《镇江市古籍保护办法》两部政府规章。已按计划审核出台了《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镇江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镇江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3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完成对2015年7月获得立法权以来,我市出台的4部地方性法规、2部规章,以及2011年12月以来出台的49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落实五项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二是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制度;五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6月7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镇江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镇江市作为全省唯一试点的设区市,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试点,探索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上半年对市人社局、市交通局、丹徒区组织实施《镇江市行政执法标准》(系列标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上述单位做好完善提高工作。组织撰写标准化创新申报材料并上报省法制办。
六、着力实效、有力推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争议。上半年印发《2017年镇江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意见》,继续深化“阳光复议、法制惠民”工作。提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率力争达100%、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争实现无错案、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达100%、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的工作目标,巩固深化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实现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新提升。认真践行“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办案宗旨,积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加大与公安、国土、人社等行政争议较多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在积极促成调解和解、化解争议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6月13日,市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件(正式受理28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4件,补正1件),审结17件,未结11件。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8件。
七、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全面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制定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上半年已组织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与市人大法制委联合赴苏大王健法学院举办2017年镇江市地方立法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培训班,取得良好反响。继续举办高质量的“法制时空”栏目,充分利用《镇江日报》“法治周刊”这一宣传平台充分展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截止6月20日共在镇江论坛答复11件、“法治周刊”发表46篇。重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截止6月20日,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对31件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要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还参加各类论证会、案审会、协调会等20余人次。
上半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工作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下半年,我们将根据年初的计划和今天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思路、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计划的完成。具体思路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在年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前,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开展《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力度,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辖市区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及对市级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点进行考评确认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镇江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省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做好“三项制度”的检查推进工作。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按照各项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科学详细的考核标准,组织进行阶段性检查考核。
三、进一步落实完善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严格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和决策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继续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项目,督促部门按规定程序完成,上报材料,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制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完善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制规工作水平。更大力度推进政府立法制规工作。在去年开展立法制规“规范年”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立法制规“提升年”活动,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升年活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参与并配合市人大对《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完成《镇江市绿线管理办法》《镇江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镇江市快递管理办法》三部政府规章的审查制定工作。组织对实施满两年的《镇江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镇江市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办法》等4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效果评估。
五、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现场调查力度,使办案程序更加严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或申请人主动申请听证的案件,一律实行听证审理;对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才优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引入外部专家参与审案,增强审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深化“阳光复议、法制惠民”工作,有效对接“e办事”平台,推进“镇江e复议”平台建设。建成后,有计划地开展在网上进行行政复议受理、审理、送达等工作创新,并做好系统的宣传推广、人员培训和作用发挥。
六、进一步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镇江日报》“法治周刊”这一宣传平台充分展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继续举办高质量的“法制时空”栏目,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制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重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法治政府研究院的建设,以此为依托,大力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为高水平的法治镇江建设出谋划策,提供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