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人事秘书处在办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办党组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年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协调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重点工作
1、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和“效能革命”工作。3月15日下午,召开市法制办“效能革命”推进会,全办人员签订“八做八不做”承诺书。制定人秘处作风效能工作目标,并认真完成目标任务。报送我办市级机关作风效能目标自查情况统计表。5月13日,召开市法制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的要求,配合党组安排,做好我办“两学一做”各项保障工作。
2、组织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按照《镇江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试行)》的规定,3月18日,组织2014-2015年188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反馈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截止目前,人秘处已经按照要求组织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3次,400余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切实提高了全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3、成立江苏镇江法治政府研究院。为加强地方法治政府的理论与实务研究,镇江市人民政府与江苏大学决定共同组建江苏镇江法治政府研究院,6月19日,市委书记夏锦文和时任江苏大学党委书记范明共同为研究院揭牌,省法制办主任于爱荣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人秘处按照领导安排部署,积极做好研究院成立各项协调工作,组织召开研究院成立推进会,做好揭牌仪式会务及各项后续工作。
4、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合法性审查广覆盖,常态化上再下功夫,所有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协议都要把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着力“三个规范”,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审查标准,规范法律意见书格式文本。政府法律顾问尽责意识不断增强,顾问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注意法律风险提示的同时,提出解决办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2016年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对86件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要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还参加各类论证会、案审会、协调会等50余人次。
5、组织镇江市政府法制干部专题研修班。7月27日—7月30日市政府法制办在南京师范大学举办为期四天的镇江市政府法制干部专题研修班。共有全市50多个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长、各辖市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政府法律顾问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修班。本次研修班获得了学员们的普遍认可,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对于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有着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6、按计划组织协调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对照镇政办发〔2016〕68号要求,与市政府办及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圆满完成今年的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7、协调组织六期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人秘处与执法监督处在9月和11月共分六期,分别对40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组织补考,确保提高我市执法质量水平。
8、协调组织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班及“两法衔接”工作专题培训班。11月29日,与复议处在市委党校对全市197名已取得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书且在岗的人员进行了年度业务培训。12月9日,与监督处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专题培训班。各辖市区法制机构相关负责人,市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分管领导、法规处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共138名同志参加培训。
9、印发《镇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12月8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实施方案》(审议稿)。12月22日,市委书记夏锦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镇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12月30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
10、完成省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组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12月26日下午,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组一行来我市考评2016年度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省考评组组长、省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沈国新在听取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后充分肯定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11、组织开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12月开展2016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对全市各辖市区及市级机关全面考核的前提下,重点对7个辖市区及8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实地抽查。
1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十佳创新项目和十佳惠民实事项目评选活动。巩固和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
13、重视宣传报道工作。按要求编发了六期《市政府公报》。每月两次做好“政府法制时空”栏目工作,积极向国法办、省法办网站、《镇江信息》、报社报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宣传推广法制工作成果和工作进程。
二、重要会议
1、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3月9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朱市长关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批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洪水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全面总结2015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对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会后,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马太建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纲要》为与会人员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2、组织召开每季度的辖市区法制办主任例会。
3、做好江苏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题调研暨论证会、行政应诉工作专题研讨会、疑难复杂案件专家案审会等会议的会务及协调保障工作。
4、召开2017年规章制定立项专家论证会 。11月13日,市法制办组织召开了规章制定立项工作专家论证会。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3家单位就明年的规章申报项目进行了汇报。邀请专家学者参加论证会,对我市今年的3个政府规章立项项目进行了论证评估、提出立项建议。
5、按领导要求做好每周办公会、月度办公会和全办人员会议等本办会议会务工作,协助其他处室做好各项会务安排工作。
三、重大活动
1、2月份,做好省政府督查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接待、会务、协调保障等工作,并准备涉及我处的政府法律顾问、审计、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等内容的台账。
2、做好迎接省法制办就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来我市调研和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于爱荣、省林业局局长夏春胜一行来我市进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的各项保障工作。
3、成立江苏镇江法治政府研究院。为加强地方法治政府的理论与实务研究,镇江市人民政府与江苏大学决定共同组建江苏镇江法治政府研究院,6月19日,市委书记夏锦文和时任江苏大学党委书记范明共同为研究院揭牌,省法制办主任于爱荣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4、完成省法治政府考评组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12月26日下午,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组一行来我市考评2016年度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省考评组组长、省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沈国新在听取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后充分肯定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四、其他常规工作
1、人事管理工作。做好我办领导干部工作变动相关工作。按要求安装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系统,并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县处级公务员登记报送相关工作。上报本单位人事档案专项审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7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包括我办重点工作、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人事变动等内容,并按季度向政府办上报我办信息公开情况。参加在线访谈1次,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
3、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向国法办、省法办网站、《镇江信息》、报社报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宣传推广法制工作成果和工作进程。做好省、市两级依法行政报送平台信息报送工作,我办通过江苏省依法行政系统向省办报送信息129条,采用74条;各辖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通过镇江市依法行政系统共向我办报送各项信息177条,采用94条。完成26期“政府法制时空”节目内容保障工作,编印6期《政府公报》。
4、网络答复工作。按时限要求,做好各网络平台我办板块的答复工作。其中,镇江论坛26件,市长信箱 8件。
5、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办领导的指示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做好文件呈阅、上传下达、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文字起草、档案管理、软件正版化、保密安全、领导值班日(50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3件)、老干部活动证办理、饭卡更换、办公用品保障、报纸杂志分发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此外,还根据办领导的指示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做好文件呈阅、上传下达、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文字起草、每月学法、档案管理、车辆保障、保密安全、公共机构节能统计、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和网络发言人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办公用品保障、报纸杂志分发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2017年人秘处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协调保障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各项工作。
三是举办全市政府法制干部专题研修班。
四是做好江苏镇江法治政府研究院办公室相关工作。
五是做好辖市区法制办主任例会、法治政府研究院工作会等其他各项会务工作。
六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做好全年《法治周刊》约稿工作,调整维护本单位网站各模块内容,更改镇江市依法行政报送系统域名。及时向国法办、省法办网站、《镇江信息》、报社报送信息,宣传我办法制工作成果和工作进程。
七是提高服务保障质量。优化工作流程,在文件呈阅、上传下达、文字起草、档案管理、保密安全、资产清查等方面,着力提升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八是做好半年总结、年终迎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底考核、评先评优等各项工作以及材料上报工作。
九是继续完成本处室各项业务工作以及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