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计划总结
行政执法监督处2016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6-12-14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行政执法监督处

2016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上半年工作小结:

1、起草制定《镇江市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和《考核方案》及印发《考核通知》,牵头组织了对各地各相关部门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起草印发了《考核情况通报》。做好了迎接省政府对我市“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专项督查”、省政法委对我市“法治城市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2推进行执法标准化建设。会同市质监局起草编制了《镇江市行政执法标准》(系列标准),主要包括:《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准则》《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规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本规则》《重大行政处罚审前听述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办法》《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及使用管理规范》等8个系列标准,已多次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即将印发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实施,以促进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3、推行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组织对市公安局等单位行政执法记录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意见》,明确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加强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对食药监、烟草、人社、经信委等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有关主体认定不准确、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询问笔录涂改处未经当事人确认、保管期限不准确、页码不规范、集体讨论记录过于简单、法律依据引用不完整等问题,分别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对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

5、印发《江苏省行政执法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组织市级36个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应省级部门梳理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进行学习并按标准执行。

6、组织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镇江市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草案),并对草案进行座谈、论证,将征求基层执法部门意见。

 7、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镇江市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针对我办牵头负责行政执法监管中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市法制办开展市级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责任领导及责任处室、监督检查的方式和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8、完成2015年权力阳光运行考核和总结;组织市级部门做好镇江市权力阳光统建平台行政权力库相关信息整改完善工作,着重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材料目录、外部流程图、自由裁量等信息进行修改完善,上半年动态调整行政权力925次。

9、网上审核办理执法证件474个,监督证73个;年度注册市级部门行政执法证件1674 个,监督证300个;备案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案94件。

10、处理有关投诉6起,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4份,经回访投诉人基本满意。

11、参与市审改办牵头的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网上e办事平台建设,对镇江新区拟组建行政审批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市纪委牵头的“依法履职、有责有为”检查,参与对市节能监察中心涉嫌设置前置审批进行处理;参与市信访局牵头的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工作,分批对市直40个部门梳理的信访清单进行了审查;参与市“双打”办牵头的迎接省检查相关工作;参与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相关工作;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1、做好“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创新项目的推进工作。指导督促各执法部门在市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检查和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标准体系的学习培训、宣传和贯彻,及时发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有分析、有措施,对标准进行整改和完善;对照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细则》,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做好“推行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指导、督查和推进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组织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将各执法部门的组织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3、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加强”一库两平台“的日常管理,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库;加大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部门将办件纸质卷宗内容全面准确录入电子系统;运用法制网络监督平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网上审查,抓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

4、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工作。按照执法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办理工作。

5、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对全市2016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同时组织参加全省执法案卷评查评先活动。

6、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员进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的培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络员网络;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7、制定《镇江市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界定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标准、实施办法和程序等,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通报。

8、做好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对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和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针对群众举报(或征求意见反映)和上级机关转办的案件,进行个案监督、跟踪并及时回应。

9、积极参与市审改办牵头组织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市纪委牵头的组织“依法履职,有责有为”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市信访局牵头组织的“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相关工作、市信用办牵头组织的“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相关工作、市双打办牵头组织的“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相关工作、市金融办等部门牵头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及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处

             2016620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