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度辖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09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镇依法办〔2018〕10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和《镇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要求,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依法办)依据《镇江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实施方案》(镇依法办〔201719),组织了对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镇江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市依法办于201811日启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实施方案》确定的2017年度重点工作、重点考核项目;《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评方式采取日常考核、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现场核查和自查评价。其中日常考核(60分)由各地通过镇江市依法行政工作报送系统报送相关工作日常完成情况的台账材料,由市依法办具体做好报送材料的审查核定。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20分),委托第三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群众满意度评估。现场核查和集中考核(15分),根据《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以及《镇江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行现场核查。自查评价(5分),考评对象开展自查,填报《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书面报告,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示。最后由市依法办对以上几个方面的考核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得出各地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

二、考评结果

经综合评定,2017年度辖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排名不分先后):优秀等次: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镇江新区。良好等次:京口区、润州区、镇江高新区。

三、总体评价

2017年,我市各地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扎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各地认真对照《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并召开相应会议部署推进。截止2017年底,各地均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扬中市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镇、街道和行政执法部门均聘请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按照《扬中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要求,通过专家咨询、联席会议、集体协商等方式,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涉法事务进行研究处理。各地制定并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京口区制定《2017年度京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用法计划》,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商标法》《网络安全法》等四个专题集中学法及《证券投资基金法》专题的会前学法,有力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为全区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带了好头。

(二)政府职能转变力度进一步加大

贯彻《纲要》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新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镇江新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积极推进投资建设项目集中审批,企业立项备案实现24小时办结,“2332”阳光高效审批全省领先;在全省率先落地社会风险稳定、文物保护评价区域评估,简化项目报批流程,降低企业成本。积极探索推进市场监管新模式,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食品安全、农贸市场、电梯安全、餐饮安全和网络交易等领域推行智慧化监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润州区在全市辖市区中率先设立网络交易监管机构,加强数据共享、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建立了网络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进一步规范

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在实践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五个法定程序的落实。丹徒区借鉴探索全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地区和部门的工作成果和先进经验,在已建立的《镇江市丹徒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丹徒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试行)》、《丹徒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试行)》、《丹徒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丹徒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丹徒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和规则,制发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民意调查、专家论证、听证、预公开、集体讨论决定、报告备案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

(四)行政执法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和质量。扬中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了《扬中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扬中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扬中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扬中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丹徒区制定了《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区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为行政执法标准化工作扩大试点单位,区本级制定行政执法系列标准12个,相关部门制定行政处罚和许可两类案件办案模块35个,先后四次组织开展集中部署督导和工作交流,有力推动了扩大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执法比武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句容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引导和激励行政执法人员认真钻研业务、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争当岗位标兵,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杯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大比武活动,涌现出一批行政执法业务能力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五)化解社会矛盾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丹徒区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为基础,强化行政复议受案点建设;以健全案件审理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以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为目标,综合运用调解和解功能;以依法公正办案为遵循,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丹阳市积极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理顺了大调解工作机制、信访体制机制,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7000余起。

(六)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

各地均建立完善依法行政或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定并落实依法行政年度计划,按要求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句容市创新考核落实责任。依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日常考核细则》,按季度进行日常考核通报,印发给市领导或者有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使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呼应,保障各项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完成。

四、存在问题

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少数地方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精神领会不够,对《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还了解不够深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压力不够、动力不足,推进工作还一定程度存在着口号化、形式化、实用化的现象,没有能真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抓好落实,还没有能真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本地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仍需进一步落实。个别地方对重大行政决策所必须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5个程序规定未能全面落实;没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等资源;有的公众参与的公众代表性不够;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尚未全面开展,有的评估程序过于简单;对直接关系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的后评估工作和责任追究工作还有待加强。

三是行政执法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从行政执法案卷抽查情况来看,还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认定事实不清楚,引用法律不具体,自由裁量标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地方行政处罚案卷在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执行、案卷归档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瑕疵。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参差不齐等等。

四是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对法制机构建设不够重视,法制机构的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极不相适应;有的地方政府法制机构与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法制机构人员明显偏少,与政府法制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要求有较大差距。

各地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将通过《工作建议函》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2018年,是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要一年,各地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各项工作。使我市能提前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希望各地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本次考评发现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要认真规划部署新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探索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载体,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镇江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228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