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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应诉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3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镇依法办〔201714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人大内司委、市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各辖市、区,镇江新区、高新区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行政应诉工作有关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2017年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行政应诉工作总体情况、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执行法院生效文书情况。

二、督查安排

1120日至22日,具体安排如下:

1120日(星期一)下午2:15 对京口、润州、丹徒、镇江高新区,市级相关部门集中督查,地点待定;

1121日(星期二)上午9:30 赴丹阳督查;

1121日(星期二)下午2:30 赴句容督查;

1122日(星期三)上午9:30 赴镇江新区督查;

1122日(星期三)下午2:30 赴扬中督查。

三、督查组成员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倪艳萍、市政法委法治办主任王卫红、市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传军、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处处长黄洁。

四、被督查单位及参加人员

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分管领导及法制办主任;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分管领导及法规处处长。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邀请属地基层法院分管领导、行政庭庭长、检察院分管领导、民行检察处处长参会。

五、督查要求

1.书面汇报。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汇报本地区、本部门2017年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书面材料一式7份带到会场,并将自查报告电子档于1116日前报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处。

2.督查座谈。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汇报发言:一是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二是行政应诉中发现的问题;三是行政应诉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3.做好衔接。请各辖市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确定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于1117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请各辖区政府,镇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准时参加集中督查会。

联系人:林莉   

联系电话:80823681

电子邮箱:zjfzbfyc@163.com

 

                 镇江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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